5月29日上午,公司党总支、艺术公司党委在兰花湖片区崇德楼401会议室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读书小组第四次集中学习和“以案四说”警示教育。会议由艺术两公司党总支(党委)书记唐玺主持。
会上,唐玺传达学习了重庆市委六届五次全会精神及公司党委相关工作要求。艺术两公司党总支(党委)副书记、纪检委员(纪委书记)王婷领学领学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十章“对违反工作纪律行为的处分”和第十一章“对违反生活纪律行为的处分”。
为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相关要求,切实推进艺术两院“清廉学院”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办学育人氛围,艺术两院全体党政领导、党委(党总支)班子成员和党支部书记、科室负责人、系主任等重点岗位人员一起观看了警示教育片《纵深推进》,认真开展“以案四说”警示教育,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
唐玺在学习总结中谈到,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指出,要加强警示教育,深刻剖析违纪典型案例,注重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让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要把典型案例作为开展警示教育的“活教材”,持续督促党员、干部自警自省,时时刻刻绷紧纪律这根弦。唐玺强调,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将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作为加强艺术两公司党的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紧密联系实际,把党纪学习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切实增强两院基层党组织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努力推动艺术两公司党建统领下的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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